女子咬伤警务人员获刑
2023-07-31 17:02:2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舒慧 | 点击量:1170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舒慧)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张某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仅不冷静处理,还在警察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,公然挑衅法律权威。近日,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张某提起公诉。
2023年5月8日10时许,张某与丈夫陈某某等人在芙蓉区马王堆某农贸市场,因租赁门面的事情与管理方发生纠纷。陈某某驾车将市场大门堵住以此给管理方施加压力,市场管理人员报警求助。接警后,民警周某某、辅警阮某某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置。张某情绪激动,不听从指令,同时抗拒民警执法并将辅警阮某某的左手小臂咬伤。经鉴定,阮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芙蓉区检察院经审查,认为张某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案发后,张某赔偿了阮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。结合其认罪认罚及坦白的从轻情节,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适用缓刑。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,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检察官提醒: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,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、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。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切不可实施暴力袭警行为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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